关于转发国资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纪委、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国机集团纪委的通知要求,现将国资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国资发纪检[2013]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和年度工作安排,认真抓好学习和贯彻落实,并于2013年11月1日前,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关情况报送院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吕艳艳
电 话:(010)64883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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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国资发纪检[2013]53号)
监察审计部
二○一三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