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纪委、纪检监察机构:
现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中纪发〔2012〕2号,以下简称《案管规则》)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贯彻实行。
一、充分认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充分认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是查办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办案质量,保障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深入推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组织学习《案管规则》,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全面掌握条文的具体规定,把《案管规则》转化为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二、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中纪发〔2010〕12号)文件精神基础上,重视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切实加强领导。纪委书记(纪检委员)负责协调,明确分管领导,结合实际情况配备案件管理专兼职人员,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三、履行案件监督管理的各项职责
院属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要全面履行案件监督管理的各项职责,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线索管理。对重要案件线索进行集中管理,逐件登记,建立台帐。
(二)组织协调。建立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同案件检查、案件审理等环节的协调,研究解决组织协调中的重要问题;建立与外部有关单位及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加强对外协作配合;协调落实办案力量调配、办案装备配备等事项。
(三)监督检查。对办案机构和人员是否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
(四)督促办理。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及相关事项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承办机构和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的时限报告办理结果,并对办理结果审核把关。
(五)统计分析。按照《案管规则》的要求,一是对案件统计统一负责、分级汇总、逐级报送;二是建立和完善纪检监察机构查办案件统计资料库;三是及时汇总办案部门形成的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剖析报告,加强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和发案趋势等问题的分析研究,发挥办案治本功能。
要按季度上报统计数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将《纪检监察机构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纪检监察机构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案件登记表》上报院监察审计部。没有案件和信访举报件的实行零报告。
联系人:吕艳艳
电 话:(010)64883945
邮 箱:lvyanyan@caams.org.cn或OA内部邮箱
附件:
1. 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中纪发〔2012〕2号)
2. 案件监督管理分管领导、专兼职人员统计表
3. 纪检监察机构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登记表
4. 纪检监察机构立案案件登记表
5. 纪检监察部门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
监察审计部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