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纪委、纪检监察机构:
根据国机集团《关于开展<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五项制度贯彻实行情况综合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通知,按照中国农机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请院属各单位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五项制度的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自查,并按要求上报自查报告。
一、检查内容: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开展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基本情况;
2.有关责任书签订情况;
3.有关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和责任期工作重点的完成情况;
4.职工群众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的情况;
5.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解决这些问题将要采取的措施;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二)落实《廉政准则》和《清廉从业规定》
1.学习宣传情况;
2.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措施情况;
3.按照《廉政准则》和《清廉从业规定》进行对照检查、自查自纠情况。
(三)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若干意见》
1.是否按“三重一大”制度履行相关审核程序和进行决策;
2.“三重一大”制度是否作为民主生活会和企务公开的重要内容;
3.检查单位本部及下属单位纪检监察机构设置情况,是否切实做到设党委的单位,设立了纪委,符合条件的单独设置了监察机构;
4.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配备情况等。
二、请于9月30日前将自查总结报告(附自查表)报送院监察审计部。机构、人员如有变化,请及时更新《若干意见》自查表并上报备案。
联系人:刘丽霞,电话:010-64883946,传真:010-64883949,邮箱:liulx@caams.org.cn
监察审计部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四日